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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宝推了银宝一把,银宝便跟在和龄后头,“想什么呢?今儿留在客栈里吃吧,要我说今后你就住下来得了,你那破屋子离得远,掌柜的当你亲女儿一样,不说他不放心,便是我们也是怕你有个好歹的。”
和龄的思维完全没有跟着银宝走,她蓦地停下步子,两眼发直,定定地问银宝道:“你看我和泊熹长得像么?”
“泊熹是谁——?”
银宝楞了一下,但是她很快就反应过来。
那个和龄救了的中原人应该是叫做泊熹,否则和龄认识的人掰着手指头数都数的过来,而且自己都认得,也就那泊熹是她半路上打沙漠捡回家的。
“你问这个做什么?”
银宝疑惑不已,“想知道有没有夫妻相?”
“才不是…!”
和龄抓了抓头发,把编的好好的辫子扯得歪歪扭扭,也不理会银宝在后面追问她,自己一个人没头没脑地跑回家了。
按说这世上没有这么凑巧的事,掌柜的说哥哥胸前有颗朱砂痣,却没说那颗痣在胸前什么位置,偏生她记得泊熹胸前也有一颗朱砂痣,鲜艳妖冶的红,怪好看的,她当时还好奇的拿手指头点了点。
想到这里和龄抬手看自己的手,只觉得指尖上火辣辣烧起来,她把脑袋埋进被子里在床上滚圈子,实在是因为记不得哥哥的长相了,而且即便她记得,那也是哥哥小时候的模样,是不能够作数的。
泊熹的身份在和龄心里打了个问号,她不知道,未来这个问号还会变成一个惊叹号。
自然了,这都是以后。
眼下她决定往京师里去,和龄以前并没有多么执着的信念要弄清楚自己的身份,如今也没有。
不同的大约只是因秦掌柜的话,使得她对远方的亲人产生了类似渴望的激烈情绪,恨不能一抬脚就站在顺天府城门底下才好。
☆、相逢好
顺天府是大周的都城,商业繁华,城东有一条街,胡人居多,名曰敬粉街。
这条街上胡人经营的酒肆占了一大半的铺面,每日里高挑的胡女当垆卖酒或翩翩起舞,纤细的腰肢上往往垂挂银铃,胡姬善舞,独有风情,每每裙角飞扬之际腰部和脚腕上的铃铛便叮铃作响,更兼一旁羌笛琵琶伴奏之音绕梁三日不绝于耳。
久而久之,上至朝廷里的官员下至民间文人雅士皆爱流连于此。
和龄是同回纥的穆穆古丽一道儿进京的,这一路上经过不少州府,越往繁华之地越是叫她这多年生活在关外的乡巴佬儿饱足了眼福。
穆穆古丽的父兄在敬粉街里有家小酒肆,酒旗迎着春风飒飒招展,左右间壁亦是酒家,和龄坐在小院儿里洗衣服都能闻到空气里缠绵不绝的酒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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