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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高煦便来到府邸门外,看到一个嘴角有颗痣的年轻人。
长相跟刚才的李逍,差的不知一分半点。
朱高煦这人有些以貌取人,顿时有些看不上,道:“叫啥?哪里人,干啥的?”
青年毕恭毕敬,拱手道:“在下张合,北平府梧林人士,家父梧林知县,在下乃现如今是举人,即将赴京赶考,必定能金榜题名啊。”
“附京赶考?”
朱高煦皱了皱眉,道:“举人啊,颇有才华啊....既如此,你以科举、人才为题,给我作一首诗来听听。”
闻言,这个年轻人愣住了。
考验?
哪有现场作诗的?
这不是难为人么?
他支支吾吾半天,憋了一首:“科举无终极,文章有定功。
寒窗又苦读,我必定成功!”
一首打油诗,青年想糊弄一下。
“啥玩意啊。”
朱高煦等了半天没想到等了这个玩意,他虽然不喜读书,却也知道这诗句糙的很。
江山代有人才出,各领风骚数百年。
跟这句根本没法比嘛!
“滚蛋!”
朱高煦也懒得废话,挥手便走。
“王子....家父梧林知县张如,在下又是举人....”
青年想要挽留一下。
意思是说,我可是官宦世家,又是举人,娶伱家一个丑八怪,应该没问题的吧?
我可是考虑了好久才下定决心啊。
朱高煦一听这话,瞬间不乐意了。
他抬手便打,又一脚踹得对方在地上滚了几圈。
“让你滚还废话?别说你父亲是知县,就算你是知县老子一样打你!”
“哎呦....救命....疼...”
朱高煦从小练武,下手没个轻重,三下两除二就把这青年打得爬不起来了。
“一看就是沽名钓誉之徒,跟那李逍没法比。”
经过这么一对比。
朱高煦越发的觉得,刚才的李逍简直最合适不过了....
这个姐夫,我朱高煦认定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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