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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凝之瞪大了眼睛,“咱这家世,还用读书?不能引人注目,那让我当个小官也行啊?”
“你是不是找打?我教你这么多年,读书以明理,情致以山水,你的功利心,怎么就这么重?败坏家风,败坏家风!”
看着老父亲的手又一次伸向砚台,王凝之急忙举手投降:“别别,我去还不行吗?”
郗璿叹了口气,说道:“凝之,不是爹娘要把你往出去赶,王家做官的人太多了,已经让很多人不满,玄之是长子,自然要留在家中,你必须去钱塘才行。”
王凝之还想说什么,肚子却不合时宜地‘咕咕’两声,郗璿笑了起来,说道:“算了,先去后堂吃饭吧,你妹子还想着给你送吃的呢,被我扣下,估计还在生闷气。
去劝劝。”
“大哥,你别这样,这年头,人人都以隐逸为傲,咱家当然不能落在人后,我都明白你的性格稳重谦和,留在朝堂上,也不会出岔子,我就不一样了,要是真做了官,估计没两天就要被抄家。”
走在花园里,看着王玄之有些羞愧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的样子,王凝之只能开口劝慰,同时在心里咒骂这个可恶的时代。
自魏以来,隐士之风盛行,魏晋时期名士们所具有的那种率直任诞、清俊通脱的行为风格被人传诵。
饮酒、服药、清谈和纵情山水是魏晋时期名士所普遍崇尚的生活方式。
同时其人格思想行为又极为自信风流潇洒、不滞于物、不拘礼节。
士人们多独立特行,又颇喜雅集。
魏晋风流,本就是在崇尚隐逸,以游山玩水为雅,只是苦了自己啊。
我可没有那么高的心性,也不想吃那些要命的丹药,只想快乐地混一辈子,都投胎到王家了,难道还要努力?
劝说了一顿,又把王玄之送回房,摸着肚子,王凝之几步就冲向了后堂。
“二哥!”
刚进入后堂,就看见两个小孩正在那里大眼瞪小眼,正是王献之和王孟姜,虽然比王孟姜大点,可是王献之明显不是妹妹的对手,盘子里最后一块桃酥也被抢走了。
见到王凝之,王献之就像见到了救星,一溜烟儿就冲了过来,还没来得及哭诉,就被王凝之一把推到墙根儿,傻傻地看着他把自己的包子塞进嘴里。
“二哥,都怪七哥跑得慢,害得我被娘逮住了,”
王孟姜头上扎着两个小包,恶人先告状。
王献之已经顾不上反驳了,急忙冲过来,护住自己最后的一点小米粥。
说来也是奇怪,小孩子在吃饭上头,总是不乐意的,可是遇到有人争抢,马上就会食欲大开。
“小妹,你要记住,有的人就是猪队友,不堪大用,以后要躲远点,免得被他带害。”
这边王献之还在急赤白脸地证明自己不是猪队友,郗璿走了进来,坐在那儿给小儿子擦着嘴,开口吩咐。
“凝之,我已经安排人去给你收拾行装了。
等你大哥婚礼之后,你就去钱塘。”
“这么快啊?我还没见过何家嫂子几次呢,他家那几个小子也有趣的很,有这么着急吗?”
王凝之有些不满。
郗璿眼睛一瞪,说道:“何充大人家里的子侄们,你都捉弄过几次了?这次是你哥哥的大事,你要是敢胡来,我就让你去建安,跟着家里的船队出海算了。”
“好了,娘,儿子知道了。”
王凝之耸耸肩,冲着王孟姜做了个鬼脸,把小丫头逗笑了,这才去查看自己的出门装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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