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锯断一条腿或者两条。
就能行使贵族守护权,与他所保护的对象结婚。
林克挎着灰狼的短剑,悄悄奔向山腰,感到沉甸甸的自豪,正在腰侧左摇右摆。
他并不是对每个人都温柔。
他只是把每个人都当死人。
但妹斯拉令他感受到了一点生命的悸动——就一点儿,像他幼时冬日出门扫雪,扫出的一点嫩芽。
他决定救她,也是一时兴起。
笨熊,是林克精心为她挑选的夫婿。
他是绿女王的表弟,人如其名,虎背熊腰又呆头呆脑,剃着光头,但是个老实憨厚的人。
林克不愿承认,他与自己十分相像,只说服自己,是因为笨熊能让女人过舒坦日子。
他住在城堡里,地库里堆满了宝石,只要女人跟他亲个嘴,他就会像只蠢狗一样把魂儿都掏给她。
或许不是妹斯拉想要的,但对于一位哥哥而言,他靠得住。
而且,倘若心爱的人,被迫嫁给女王的表弟,那条龙,无论如何都不会再跟女王一方扯上任何关系了。
十三万人,零一个妹妹,我全要救。
林克攀上了山顶。
见土匪已从中山狼骑的侧腹突围,赶忙将自己的身体脱在一处岩石后面,奔着大个子扑了过去。
再度睁开眼时,他感觉肚子似乎被一只兔子撞了一下。
他用手时一挡,一阵惨叫就炸裂开来——
他撞断了一个土匪的手指,距离那根手指握过的刀,就差三寸。
刀掉在了地上。
林克叹息着,拎起斧子,切下了那个匪徒的头。
没关系,这样的机会有的是。
笨熊的身体,像是有着用不完的力气,折断那些弓箭手的腰杆,就像折断一排葱。
割掉一排葱之后,他看到了妹斯拉。
大小姐戴戒指的手流着血,头发乱得像蓬草,她身下的母狼女侠跛着,似乎伤到了腿。
“只剩我们十二个了!”
大小姐带着哭腔冲笨熊喊道。
林克点头。
像一头犀牛一样冲过去,用一个坑坑洼洼的铁盾牌,将骑着瘸腿狼的大小姐,挡在弓箭雨之外,护送着她规避到支援军中后方。
但中途,被两支箭射到了左腿、一支箭射到了左上臂,还险些被射下一只耳朵。
大小姐流着泪,抱着他中箭的手臂往后撤,他踉跄着跟在她身后,觉得还不够。
这头蠢熊,至少还要为她奉献出一条胳膊,林克呲牙咧嘴的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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