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开始写小说的初衷,是因为很难看到自己喜欢的小说。 当时的我就有一种想法,我要是写一本小说,必然就能火爆全网,成为一本跨时代的作品。 但在真正开始写的时候才发现写小说其实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情,难免会有比较俗套的情节出现。 写这本书的过程中,一直有读者在给出中肯的建议,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,其实我基本每一条都会看,但也没办法面面俱到,不过也会偷偷修改一些不影响故事走向的剧情。 感谢大家一路以来的支持,让我发现了写小说其实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,能够把自己心中的故事分享给大家。 这本小说无疑是不算十分成功的,随着经验的增加,自己看前面的一些内容会觉得有些稚嫩,但这也是我大致修改过的结果了,或许就像这本小说结尾的部分,本身人生就不一定...
五年前,陆知淮一纸离婚协议书,带走了她拼尽全力生下来的女儿,只留下一句别让我再看见你。五年后,洛锦衣作为f国知名配音大咖,带着腹黑大宝,暖男二宝,呆萌三宝霸气归来,某男才后知后觉。洛锦衣追女儿,陆知淮追儿子,陆可可道这对cp,磕了!洛锦衣斗绿茶,陆知淮治绿箭,洛执道后悔了吧,晚了!剩下俩宝拍手看热闹,某霸道陆总临危不惧,知难而上...
洪荒初,李松成了不周山下的一棵小松苗,机缘巧合之下,它的庞大根系先被太清圣人截了一段做成扁担,又被女娲圣人截了拉扯了一段用来做人之用,与这两位圣人种下深厚因果,原来这小松树却是先天灵根...
没房没车,工资低的小保安竟然娶了一个千娇百媚的老婆...
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商人,我的职责,就是将两个时空的商品相互贩卖。末世的食粮,如同金子一般珍贵,这个当然不能放手。现代里稀缺的金属?末世里随便你去捡去拉,拉到...
人间多风波,谁与渡山河...
坠海撞到一个美型果男,七忙八慌之下还抱住了他是什么体验?...